被网爆如何应对法律责任
作者:实用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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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6-24 17:0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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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网爆如何应对法律责任面对网络上的不实言论与恶意攻击,当事人常感不知所措,甚至陷入恐慌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任何网络言论的发布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若行为人发布违背事实、损害他人名誉或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,可能构成违
被网爆如何应对法律责任
面对网络上的不实言论与恶意攻击,当事人常感不知所措,甚至陷入恐慌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任何网络言论的发布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若行为人发布违背事实、损害他人名誉或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,可能构成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,甚至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构成诽谤罪,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。
在遭遇网络舆情冲击时,首要任务是迅速整理事实,规避法律风险。许多人在情绪激动下容易做出冲动行为,如故意拍摄他人照片、编造虚假消息等,这些行为极易引发法律责任。因此,保持冷静、收集证据、及时报警是最为稳妥的选择。对于已经发布的内容,若发现已被传播,应立即停止发布,避免事态扩大。同时,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信息,表示愿意配合调查,争取从轻处理。此外,还需注意保护自身隐私,避免二次曝光,防止构成二次诽谤。
从法律角度看,网络言论并非绝对免责,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时,仍需承担相应责任。例如,若有人基于对特定群体的误解进行恶意炒作,导致社会秩序混乱,相关责任人仍需依法承担责任。因此,在应对网络事件时,不能仅凭情绪行事,而应理性分析,依法维权。
网络暴力的法律界定与责任归属
网络暴力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对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连续性的侮辱、诽谤、恐吓等行为,严重损害其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。此类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已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,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。若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、自残、轻生等严重后果的,还可能加重处罚。
在司法实践中,网络暴力的认定通常需满足以下要件:一是行为人以公开方式实施,即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;二是行为内容具有侮辱性或诽谤性,如捏造事实、恶意中伤、煽动对立等;三是行为影响了受害人的社会评价,导致其遭受精神痛苦或实际经济损失。若行为人未达到上述标准,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,也可能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。
值得注意的是,网络暴力不仅是个人行为的体现,往往涉及多方主体。发布者本身需承担直接责任,但其背后的网络组织、账号运营者、平台审核人员等也可能因未尽到审查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。例如,若某平台明知特定用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仍予以推广,或未及时删除违法信息,相关机构可能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因此,在遭遇网络暴力时,不仅受害者有权请求赔偿,相关责任方也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与危害
网络谣言是指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扰乱社会秩序、误导公众认知的事件。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事实真相,还严重破坏社会信任基础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六条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若谣言导致重大财产损失、社会动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,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。
在现实生活中,网络谣言常以“爆料”“真相”为名行造谣之实,往往利用情绪煽动公众情绪,诱导他人跟风转发,形成“群体性幻想”。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,更扰乱了公共秩序,甚至可能威胁公共安全。例如,关于某地涉嫌犯罪的谣言若引发恐慌,可能导致警方无法及时介入调查,造成不可挽回的社会损失。
对于传播者而言,无论其主观恶意大小,只要实施了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,即构成违法。法律对此持零容忍态度,旨在维护信息空间的真实性和权威性。因此,个人在分享任何信息前,务必核实来源,确保内容准确无误,避免因传播谣言而承担法律责任。
网络平台的责任豁免与监管义务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,网络平台已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。各国法律均对平台承担“通知 - 删除”规则,但在中国,这一规则面临严格限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有关网络侵权或者违法的信息的,应当及时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但平台若明知或应知违法信息仍不删除,则需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部分平台因过度追求流量,竟放任违法信息扩散,甚至主动参与炒作。为此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确立了“过错推定”原则,即若平台无法证明已履行审查义务,则需承担侵权责任。这意味着,平台不能以“不知情”为由免责,必须主动审查、及时响应。
此外,《网络安全法》还规定了平台的具体义务,包括建立举报机制、配合执法调查、定期公示审核记录等。若平台未履行上述义务,不仅面临行政处罚,严重者还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。因此,作为用户,在遭遇网络谣言或侵权时,应向平台投诉,并要求其依法处理,而非自行传播或放任事态发展。
网络侵权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
在网络侵权案件中,如何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,是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难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但网络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判断因果关系变得尤为困难。
例如,在名誉权纠纷中,若受害人因某篇虚假评论而自残,法院需分析该评论是否直接导致其心理崩溃,以及是否存在其他 intervening acts( intervening acts,即介入因素)。若当事人同时遭受其他干扰,如家庭成员矛盾加剧,则需综合评估各因素对损害结果的影响比例。
在诽谤案件中,还需考虑言论传播的速度、范围及持续时间。若某句话仅传播数十次,未造成实质影响,则可能不构成侵权;但若言论被广泛转发,引发舆情风暴,则明显构成因果关系。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案情,运用“相当因果关系”理论进行判断,即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的可能性。
此外,若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,如明知消息虚假仍轻信并传播,也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加害人的责任。因此,在诉讼中,当事人应全面梳理证据,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,以争取有利判决。
网络言论中的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
在讨论网络言论责任时,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行为一概而论,必须区分个人行为与公共利益。根据《宪法》第三十五条,公民享有言论自由,但行使该权利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。因此,在网络传播中,个人可表达观点,但需确保内容真实、合法、公序良俗。
当涉及公共事件时,如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危机、政治风波等,公众有义务配合真相调查,共同维护社会稳定。此时,任何出于个人情绪的恶意评论都可能被认定为干扰公共秩序。例如,在疫情防控期间,散布未经证实的防疫政策错误或夸大疫情严重性,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误导民众,增加社会成本。
对于此类情况,法律鼓励公众理性发声,而非盲目跟风。若确有事实可依,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,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。若恶意造谣,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因此,在行使言论自由时,务必牢记:自由不是权利的无限延伸,而是基于责任与法律的约束。
网络舆论引导中的社会责任与道德底线
在网络信息时代,舆论引导者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。通过权威媒体、官方渠道发布准确信息,有助于纠正公众误解,凝聚社会共识。然而,若引导者故意歪曲事实、煽动对立,则背离了社会责任,甚至构成犯罪。
近年来,我国多次开展网络谣言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。相关法规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作、宣扬有害信息。对于引导者而言,必须坚守道德底线,确保内容真实、客观、公正。
同时,引导者还需具备专业素养,及时更新知识,关注最新政策法规,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错误解读。若因专业不足引发误解,也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因此,在参与舆论引导时,应秉持严谨态度,注重事实核查,杜绝盲目跟风。
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救助机制与法律途径
当受害者遭受网络暴力时,除寻求法律赔偿外,还应积极寻求社会救助。我国已建立多项机制,如国家网络暴力治理平台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心理咨询服务等,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支持。例如,可拨打 12348 法律援助热线,咨询专业律师;或通过 12305 网络投诉平台向平台投诉,要求删除违法内容。
此外,受害者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警方依法调查取证,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。若案件进入刑事程序,受害者可申请取保候审或赔偿谅解,以获得司法宽限。对于经济受损者,还可申请法律援助,申请国家赔偿。
在心理层面,受害者也可能遭受严重精神创伤。此时,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可提供帮助,缓解焦虑与抑郁情绪。社会应建立长效救助机制,确保受害者不再重蹈覆辙。
网络环境下的法治意识与公民素养提升
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,提升法治意识与公民素养至关重要。首先,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传播谣言,不进行人身攻击,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。其次,增强法律观念,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,学会依法维权。例如,遇到侵权时,先收集证据,再理性投诉,避免激化矛盾。
同时,公民应积极参与网络治理,监督平台行为,推动制度建设。可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,提出建设性意见,共同促进网络环境优化。通过提升素养,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空间。
网络事件处理中的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
网络事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,如公安机关、网信办、媒体机构等,需建立高效协作机制,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合处置。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,打击违法犯罪;网信办负责管理网络空间,删除违法内容;媒体机构负责舆论引导,澄清事实。
近年来,我国已建立国家网信办与公安部联合执法机制,对重大网络事件实行统一指挥。例如,在“水军操弄”“流量造假”等案件中,多方协同快速响应,有效遏制了乱象。同时,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日益完善,有助于精准识别网络违法行为,提升治理效能。
未来,应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,推动数据互通、任务协同,形成全链条治理格局。通过制度化、规范化运作,确保网络事件得到及时、公正处理,保障公民合法权益。
总结: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多方合力
应对网络舆情与违法行为,需政府、平台、企业、公民四方联动,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政府应加强监管,完善法律法规,提升执法能力;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,落实“通知 - 删除”规则,主动净化环境;企业应加强内容审核,防范合规风险;公民应提升法治素养,理性表达,依法维权。唯有各方共同努力,才能有效抵御网络暴力与谣言,守护网络净土,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面对网络上的不实言论与恶意攻击,当事人常感不知所措,甚至陷入恐慌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任何网络言论的发布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若行为人发布违背事实、损害他人名誉或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,可能构成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,甚至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构成诽谤罪,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。
在遭遇网络舆情冲击时,首要任务是迅速整理事实,规避法律风险。许多人在情绪激动下容易做出冲动行为,如故意拍摄他人照片、编造虚假消息等,这些行为极易引发法律责任。因此,保持冷静、收集证据、及时报警是最为稳妥的选择。对于已经发布的内容,若发现已被传播,应立即停止发布,避免事态扩大。同时,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信息,表示愿意配合调查,争取从轻处理。此外,还需注意保护自身隐私,避免二次曝光,防止构成二次诽谤。
从法律角度看,网络言论并非绝对免责,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时,仍需承担相应责任。例如,若有人基于对特定群体的误解进行恶意炒作,导致社会秩序混乱,相关责任人仍需依法承担责任。因此,在应对网络事件时,不能仅凭情绪行事,而应理性分析,依法维权。
网络暴力的法律界定与责任归属
网络暴力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对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连续性的侮辱、诽谤、恐吓等行为,严重损害其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。此类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已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,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。若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、自残、轻生等严重后果的,还可能加重处罚。
在司法实践中,网络暴力的认定通常需满足以下要件:一是行为人以公开方式实施,即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;二是行为内容具有侮辱性或诽谤性,如捏造事实、恶意中伤、煽动对立等;三是行为影响了受害人的社会评价,导致其遭受精神痛苦或实际经济损失。若行为人未达到上述标准,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,也可能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。
值得注意的是,网络暴力不仅是个人行为的体现,往往涉及多方主体。发布者本身需承担直接责任,但其背后的网络组织、账号运营者、平台审核人员等也可能因未尽到审查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。例如,若某平台明知特定用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仍予以推广,或未及时删除违法信息,相关机构可能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因此,在遭遇网络暴力时,不仅受害者有权请求赔偿,相关责任方也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与危害
网络谣言是指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扰乱社会秩序、误导公众认知的事件。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事实真相,还严重破坏社会信任基础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六条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若谣言导致重大财产损失、社会动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,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。
在现实生活中,网络谣言常以“爆料”“真相”为名行造谣之实,往往利用情绪煽动公众情绪,诱导他人跟风转发,形成“群体性幻想”。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,更扰乱了公共秩序,甚至可能威胁公共安全。例如,关于某地涉嫌犯罪的谣言若引发恐慌,可能导致警方无法及时介入调查,造成不可挽回的社会损失。
对于传播者而言,无论其主观恶意大小,只要实施了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,即构成违法。法律对此持零容忍态度,旨在维护信息空间的真实性和权威性。因此,个人在分享任何信息前,务必核实来源,确保内容准确无误,避免因传播谣言而承担法律责任。
网络平台的责任豁免与监管义务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,网络平台已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。各国法律均对平台承担“通知 - 删除”规则,但在中国,这一规则面临严格限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有关网络侵权或者违法的信息的,应当及时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但平台若明知或应知违法信息仍不删除,则需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部分平台因过度追求流量,竟放任违法信息扩散,甚至主动参与炒作。为此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确立了“过错推定”原则,即若平台无法证明已履行审查义务,则需承担侵权责任。这意味着,平台不能以“不知情”为由免责,必须主动审查、及时响应。
此外,《网络安全法》还规定了平台的具体义务,包括建立举报机制、配合执法调查、定期公示审核记录等。若平台未履行上述义务,不仅面临行政处罚,严重者还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。因此,作为用户,在遭遇网络谣言或侵权时,应向平台投诉,并要求其依法处理,而非自行传播或放任事态发展。
网络侵权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
在网络侵权案件中,如何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,是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难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但网络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判断因果关系变得尤为困难。
例如,在名誉权纠纷中,若受害人因某篇虚假评论而自残,法院需分析该评论是否直接导致其心理崩溃,以及是否存在其他 intervening acts( intervening acts,即介入因素)。若当事人同时遭受其他干扰,如家庭成员矛盾加剧,则需综合评估各因素对损害结果的影响比例。
在诽谤案件中,还需考虑言论传播的速度、范围及持续时间。若某句话仅传播数十次,未造成实质影响,则可能不构成侵权;但若言论被广泛转发,引发舆情风暴,则明显构成因果关系。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案情,运用“相当因果关系”理论进行判断,即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的可能性。
此外,若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,如明知消息虚假仍轻信并传播,也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加害人的责任。因此,在诉讼中,当事人应全面梳理证据,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,以争取有利判决。
网络言论中的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
在讨论网络言论责任时,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行为一概而论,必须区分个人行为与公共利益。根据《宪法》第三十五条,公民享有言论自由,但行使该权利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。因此,在网络传播中,个人可表达观点,但需确保内容真实、合法、公序良俗。
当涉及公共事件时,如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危机、政治风波等,公众有义务配合真相调查,共同维护社会稳定。此时,任何出于个人情绪的恶意评论都可能被认定为干扰公共秩序。例如,在疫情防控期间,散布未经证实的防疫政策错误或夸大疫情严重性,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误导民众,增加社会成本。
对于此类情况,法律鼓励公众理性发声,而非盲目跟风。若确有事实可依,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,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。若恶意造谣,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因此,在行使言论自由时,务必牢记:自由不是权利的无限延伸,而是基于责任与法律的约束。
网络舆论引导中的社会责任与道德底线
在网络信息时代,舆论引导者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。通过权威媒体、官方渠道发布准确信息,有助于纠正公众误解,凝聚社会共识。然而,若引导者故意歪曲事实、煽动对立,则背离了社会责任,甚至构成犯罪。
近年来,我国多次开展网络谣言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。相关法规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作、宣扬有害信息。对于引导者而言,必须坚守道德底线,确保内容真实、客观、公正。
同时,引导者还需具备专业素养,及时更新知识,关注最新政策法规,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错误解读。若因专业不足引发误解,也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因此,在参与舆论引导时,应秉持严谨态度,注重事实核查,杜绝盲目跟风。
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救助机制与法律途径
当受害者遭受网络暴力时,除寻求法律赔偿外,还应积极寻求社会救助。我国已建立多项机制,如国家网络暴力治理平台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心理咨询服务等,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支持。例如,可拨打 12348 法律援助热线,咨询专业律师;或通过 12305 网络投诉平台向平台投诉,要求删除违法内容。
此外,受害者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警方依法调查取证,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。若案件进入刑事程序,受害者可申请取保候审或赔偿谅解,以获得司法宽限。对于经济受损者,还可申请法律援助,申请国家赔偿。
在心理层面,受害者也可能遭受严重精神创伤。此时,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可提供帮助,缓解焦虑与抑郁情绪。社会应建立长效救助机制,确保受害者不再重蹈覆辙。
网络环境下的法治意识与公民素养提升
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,提升法治意识与公民素养至关重要。首先,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传播谣言,不进行人身攻击,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。其次,增强法律观念,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,学会依法维权。例如,遇到侵权时,先收集证据,再理性投诉,避免激化矛盾。
同时,公民应积极参与网络治理,监督平台行为,推动制度建设。可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,提出建设性意见,共同促进网络环境优化。通过提升素养,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空间。
网络事件处理中的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
网络事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,如公安机关、网信办、媒体机构等,需建立高效协作机制,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合处置。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,打击违法犯罪;网信办负责管理网络空间,删除违法内容;媒体机构负责舆论引导,澄清事实。
近年来,我国已建立国家网信办与公安部联合执法机制,对重大网络事件实行统一指挥。例如,在“水军操弄”“流量造假”等案件中,多方协同快速响应,有效遏制了乱象。同时,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日益完善,有助于精准识别网络违法行为,提升治理效能。
未来,应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,推动数据互通、任务协同,形成全链条治理格局。通过制度化、规范化运作,确保网络事件得到及时、公正处理,保障公民合法权益。
总结: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多方合力
应对网络舆情与违法行为,需政府、平台、企业、公民四方联动,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政府应加强监管,完善法律法规,提升执法能力;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,落实“通知 - 删除”规则,主动净化环境;企业应加强内容审核,防范合规风险;公民应提升法治素养,理性表达,依法维权。唯有各方共同努力,才能有效抵御网络暴力与谣言,守护网络净土,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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